持申根任一国签证可进入其他申根国家,对于进入申根区除护照、签证外还应携带什么什么材料呢?
1、逗留原因的证明材料
商务旅行者参加展会或会议的邀请函或入场证,留学者在教育机构的注册证明,旅游者的预定确认函、旅行计划等。
2、逗留条件的证明材料
在申根区某一国家停留期间的住房情况,必要时需提供在其他申根国逗留的住房情况,如酒店预订,接待证明(如住在亲戚或朋友家里)等。
3、确保返回原籍国家的证明材料
有效的交通工具证明如海运,铁路,公路或机票票据。
4、充足的经济保障证明
费用包括所停留所有国家,现金、旅行支票、有效国际信用卡、符合法律规定的他人付费。保证其生活标准即每天约65欧元,除非在接待证明上写明费用由邀请方承担,在后者情况下,费用减半。同时,还包括为返回原籍国(返程票)或过境前往第三国(机票及必要的签证)所需的费用。
以上材料是必须要提供的,不能出示以上证明材料者,即使持有有效签证, 也可能被告知“不被接纳”,此人将不被允许进入申根区,并应搭乘下一个航班返回出发地。
相关推荐:办理申根签证拒签保险是不是全额退还?
上一篇:护照到期,有效签证怎么办?
下一篇:申根国家签证拒签信都有哪些含义?